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附6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iris53280225@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履約期限
108年4月1日至11月底,區分上下半年校驗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或登記合格廠商,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且具有下列資格: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證明文件、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2)檢附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
四、本案屬勞務採購,本案押標金不少於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3,履約金額為全案契約總價5%,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乙次無息發還。
五、乙方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履約保證金,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與甲方完成簽約。
六、履約期限:(1)上半年度保養檢校,乙方應於108年4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間完成(不含星期六、日)。
(2)下半年度保養檢校,乙方應於108年10月1日至108年10月30日間完成(不含星期六、日)。
(3)上述保養檢校報告(乙式六份)應分別於檢測完成後14日曆天內函文甲方代理人審查,並將附件六「檢查紀錄表」、附件七「保養檢校改善建議書」及施作前、中、後照片,彙整成冊後(乙式六份),送交甲方代理人審查。
七、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八、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8年1月17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8年1月17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孫維廷士官長,電話:0912-024838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4日(民國108年1月10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公告之日起10日(民國108年1月17日)內提出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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