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ac90774@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6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開標地點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後勤處(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31日起至111年2月3日止(僅供應晚餐,共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具有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等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等營業項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依採購法第49條及第23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故本案第1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書面報價得當場改為議(比)價辦理。
2.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依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辦法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方式辦理,評審委員會就評選項目評定廠商序位,再加總計算各廠商序位,序位最低者,並經評審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及機關審核同意者為本案優勝廠商,餘詳採購計畫清單。
3.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每桌5000元),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廠商無須報價。
4.本案為評審需要,依評審須知規定,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符合後,由委購單位(二三四旅)於成立評審小組,並於開標後五日內(時間甲方代理人、乙方雙方確認),評審項目依「評審須知」及「評分表」內容所訂辦理評審作業,評審後,由評審小組綜整各投標廠商評分,以平均總評分在70分以上,且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符合需要廠商,簽請本部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評審結果,擇期逕行議價 (優惠條件)作業。
5.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31日起至111年2月3日止(僅供應晚餐,共計4日晚餐),餘詳採購計畫清單
6.履約地點: 台中市(大里區)、嘉義縣(水上鄉)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0年9月13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興中山莊會客室),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0年9月13日1700時前(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收件人地址(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第6號信箱)及郵遞區號(42645);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高少校0982-695705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會客室標箱。2.郵遞投標: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0年9月10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於民國110年9月18日內提出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電話:04-25814625#532223、傳真:04-25816379、地址:42645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第6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
【檢舉受理單位】: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二)國防部:寄臺北郵政第90012附5號信箱(端木青收),電話(02)8509-9424。
(三)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四)國防部政風室:寄臺北郵政第90018號信箱,電話02-85099555。
(五)法務部調查局:寄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或(02)29171111。
(六)臺中市調查處:寄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七)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寄臺中郵政第90774號信箱(趙忠仕收),電話04-25814625#532542。
(八)法務部廉政署:寄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286586,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