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電子郵件信箱
armycorp8@mail.mil.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泰山路1號大門會客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旗山泰山營區開標室(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泰山路ㄧ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08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實履約及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旗山郵局第15號信箱或送旗山泰山營區會客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次日止,投保本案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餘詳如招標文件(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4.餘同「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噪音類環境監測及影響評估)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核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量機構,其許可類別及方法為「噪音檢測類、環境噪音測量方法」;另營利事業單位須檢附相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為J101050)
附加說明
1.專人領標: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泰山營區右側門會客室) TEL:(07)6691330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高雄旗山郵局第15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標單工本費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先以電話聯繫,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s://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大門會客室(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泰山路1號),電話(07)6691330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842高雄旗山郵局15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s://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7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4月13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其他】:
1.現勘及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林先生 電話:07-6332840轉 734035。
2.投標須知疑問:07-6691330 後勤處黃士官長。
3.本案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地址: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泰山路一號,電話:07-6691330、傳真:07-66914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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