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15043P109 已截止

115-116年度消防系統維保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公告日:115/06/02 截止日:115/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000,000

押標金
$ 2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02)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30元
付款方式 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4: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8/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執行,效期至116年12月31日屆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不辦理物價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經濟部編訂代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開標日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 (3)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等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與民間單位開立之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消防設備師資格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3日,或有異議請於115年6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4.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30時至16時。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決標(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二)。 8.本案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9.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契約附加條款第2條)。 10.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1.押標金抬頭應填「陸軍後勤指揮部」或「空白」本招標公告「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係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收款單位,非開立押標金之抬頭,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 12.案經修正【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經濟部編訂代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餘詳招標文件。 13.本案為第2次(修訂後第1次)公開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14.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27854407
傳真號碼
(02)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30元
付款方式
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4: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8/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執行,效期至116年12月31日屆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不辦理物價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經濟部編訂代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開標日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 (3)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供應或承做之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公函等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與民間單位開立之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消防設備師資格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3日,或有異議請於115年6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4.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30時至16時。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決標(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二)。 8.本案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9.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契約附加條款第2條)。 10.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1.押標金抬頭應填「陸軍後勤指揮部」或「空白」本招標公告「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係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收款單位,非開立押標金之抬頭,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 12.案經修正【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具經濟部編訂代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餘詳招標文件。 13.本案為第2次(修訂後第1次)公開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 14.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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