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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以3個月、金額以新臺幣66萬1,500元為上限。甲方代理人得請求甲方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逕洽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中壢區龍勝營區後勤處,電話:03-4607306(請先聯絡)
開標地點
桃園區中壢區龍勝營區開標室(桃園市中壢區成章一街2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區成章一街2號龍勝營區會客室或寄中壢區內壢郵局第47號信箱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執行效期至112年12月31日屆滿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2)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以上許可證廢棄物種類應含代碼: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其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每月焚化爐進場處理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物每月預估數量(約17.03公噸),如未能同時具有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者,得以簽訂委託清除或處理等相關證明文件代之。
A.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機構簽訂同意進場之証明或許可證。
B.處理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清除機構簽訂清除証明或許可證。
附加說明
地址:新竹縣關西鎮東平里老更寮22號
聯絡電話:0980-096032。聯絡人:楊先生
【其它】:
【通信領標】:
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寄中壢內壢郵局第47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至111年7月29日前提出,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部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電話03-4607306、傳真:03-4503273、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成章一街2號或寄中壢內壢郵局第47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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