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l.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第1批:簽約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內,餘詳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3)另第一組參標廠商需檢附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相關類似購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提供發票應檢具契約或類似文件與完成供貨之佐證文件)等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 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 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5月27日,或有異議請於110年6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禁止外國廠商參與投標,本國廠商得交付外國財物。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
8.本案招標及決標方式:分組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決標(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
9.本案交貨時間:詳如招標文件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10.本案交貨地點:詳招標文件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
11.廠商於等標期間得現場會勘,廠商會勘前先行電話聯繫,俾利安排現勘事宜。(會勘時間:上班日0900-1100時及1400-1700時,洽中壢分庫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3-4627932)。
12.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3.本次新增提供線上繳納押標金連結服務。
14.本次為第8次(修訂後第1次)招標作業,修訂內容刪除原採購標的第2項-電腦取物料架(垂直式自動倉儲,詳如招標文件),故仍受需有3家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限制。
15.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決標)方式辦理,第1組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另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如願比照得標廠商之總價承作者,亦得併列為共同供應廠商,減價過程中曾述明不再減價者,不得併列為得標廠商,其併列方式,自報價第二低者(第一低為最低標)依序洽詢意願,本組併列廠商以2家(不含得標商)為上限。若併列得標廠商有2家以上報價相同,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廠商之權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