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ddc90674@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170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依契約完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2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不辦理物價指數調整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應涵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及「電機技師」等2類別,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2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15日,或有異議請於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連江縣樂華村170號,電話:0836-76503,傳真:0836-76021,郵政信箱:連江縣東引鄉東引郵政90674號信箱。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三)【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5月6日工程字第1140008536號函釋,機關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仍應先踐行通知程序(通知該廠商限期到場),該廠商未到場,始得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本案對未到場廠商限期10分鐘到場為原則。
(四)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六)委辦單位及工地現勘聯絡人:楊向興先生、電話:0982-711625。
(七)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地址:連江縣樂華村170號,電話:0836-7650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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