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5531131422000110 已決標公告

3、4號洞庫上方草皮地坪整建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14/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僑陽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60,000
原始預算
$ 3,264,861
底價金額
$ 2,675,227
決標折數
91.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4 - 混凝土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田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4590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
聯絡人 田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4590
傳真號碼 (03)3284590
電子郵件信箱 MED90622@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發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1/22 16:00
開標地點 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6,558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553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2.郵遞投標:桃園大崗郵局4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自開工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施工項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結算證明書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現場領標: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銀河營區) TEL:(03)3282050#338824。 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桃園下湖郵政90622附3號信箱技術科(採購組)收(信封請註明購案案號及案名),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7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廠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銀河營區) TEL:(03)3282050#338824。 郵遞投標: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桃園大崗郵局40號信箱(以大崗郵局郵戳為憑)。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1月20日止。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月2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2.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3.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檢附: (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之廠商同意書,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如廠商切結書1、2、3、4,投標 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3)「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者,均改為「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5.申購單位聯絡方式:吳中尉,聯絡電話:0922569292、03-3972050#338141 6.本案為114年購案先行辦理開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 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地址:桃園 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聯絡電 話:(03)3284590,傳真電話: (03)32845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田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4590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
聯絡人
田先生
聯絡電話
(03)3284590
傳真號碼
(03)3284590
電子郵件信箱
MED90622@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發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1/22 16:00
開標地點
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6,558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553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2.郵遞投標:桃園大崗郵局4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自開工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所有施工項目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結算證明書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現場領標: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銀河營區) TEL:(03)3282050#338824。 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桃園下湖郵政90622附3號信箱技術科(採購組)收(信封請註明購案案號及案名),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7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廠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銀河營區) TEL:(03)3282050#338824。 郵遞投標: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桃園大崗郵局40號信箱(以大崗郵局郵戳為憑)。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1月20日止。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月2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2.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3.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檢附: (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之廠商同意書,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如廠商切結書1、2、3、4,投標 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3)「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者,均改為「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5.申購單位聯絡方式:吳中尉,聯絡電話:0922569292、03-3972050#338141 6.本案為114年購案先行辦理開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 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地址:桃園 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聯絡電 話:(03)3284590,傳真電話: (03)32845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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