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PDC90660@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2-1號大門會客室內投標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
■餘如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期限至民國 112年 6 月 21日止。
(二)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 112 年 6 月 29 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三)「消防改善規劃設計」階段,驗收前,需將相關設計函送第三方消防技師簽證後函送甲方,詳如需求說明書第5點。
(四)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澎湖防衛部(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2-1號,電話06-92707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