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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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426 臺中市 新社區 華豐街137-1號
聯絡電話
(04) 25814627 #532223
電子郵件信箱
10ac90774@mail.mil.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6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後勤處(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臺幣75448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905373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5/10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簽約後待甲方路權申請完成,依甲方通知後3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35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檢附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附加說明
【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江柏良0926-616695、04-25814625#532671。
【附加說明】:
1. 依投標須知第三十七條第(二)項「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故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政府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
2. 本案於民國112年2月2日1030時第1次開標,因參與投標廠商未達法定家數(3家)而流標,故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辦理。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
(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2年2月8日 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
(2)地點:臺中市新社區華豐街137-1號(興中山莊會客室),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2年2月8日1700時前(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落地郵戳為準)。
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收件人地址(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第6號信箱)及郵遞區號(42645)」;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
【★★★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會客室標箱(以會客室值班人員簽收時間為準)。
2.郵遞投標:臺中市新社中興嶺郵局落地郵戳為準。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連繫承辦單位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2年2月6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2年2月14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部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