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5530012959900220 已決標公告

內壢北營區-19庫房(前段)屋頂漏水及補強整修工程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11/03/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邦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10,000
原始預算
$ 2,963,770
底價金額
$ 2,223,575
決標折數
99.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哲豪
聯絡電話 (03)4552419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聯絡人 郭哲豪
聯絡電話 (03)4552419
傳真號碼 (03)4358774
電子郵件信箱 ced90634@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443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10個工作天開工,於開工之日起90個工作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廠屬軍事機關,採購標的係依單位特性後,參考工程會範例編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檢討屋頂作業主管證照。 6.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 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廠本部暨支援連) 2.郵遞投標:於投標截止日期前寄達中壢內壢郵局第2之104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現場領標: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115號(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廠本部暨 支援連,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至1600時止) 4.現場投標:於投標截止日期前送達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115號綜管科開標室。 5.電子投、領標: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投標作業)。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1年3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 得不予受理),03-4552419、傳真:03-4358774,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 115號。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義,請於111年3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 得不予受理),03-4552419、傳真:03-4358774,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 115號。 8.本案屬防水工程項目,且金額逾[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法]第三條第四款:含有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新臺幣六十萬以下,得由土木包工自行施作之規定。故僅開放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參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哲豪
聯絡電話
(03)4552419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聯絡人
郭哲豪
聯絡電話
(03)4552419
傳真號碼
(03)4358774
電子郵件信箱
ced90634@mail.mil.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3%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443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精忠街1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10個工作天開工,於開工之日起90個工作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廠屬軍事機關,採購標的係依單位特性後,參考工程會範例編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檢討屋頂作業主管證照。 6.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 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廠本部暨支援連) 2.郵遞投標:於投標截止日期前寄達中壢內壢郵局第2之104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現場領標: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115號(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廠本部暨 支援連,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至1600時止) 4.現場投標:於投標截止日期前送達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115號綜管科開標室。 5.電子投、領標: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投標作業)。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1年3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 得不予受理),03-4552419、傳真:03-4358774,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 115號。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義,請於111年3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 得不予受理),03-4552419、傳真:03-4358774,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精忠街 115號。 8.本案屬防水工程項目,且金額逾[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法]第三條第四款:含有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新臺幣六十萬以下,得由土木包工自行施作之規定。故僅開放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參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通信電子器材基地勤務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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