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5531080336900110 已決標公告

輕型戰術輪車教學廠房設施增建及修建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08/10/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徐嘉宏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0,000
原始預算
$ 594,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採購黃小姐
聯絡電話 (03)4792709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聯絡人 採購黃小姐
聯絡電話 (03)4792709
傳真號碼 (03)46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wawa0719x@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6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3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之證明。 (二)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成員應含括建築師事務所及下表所列之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 專門技能證明(科別) 技師執業範圍: 1.土木工程科 (主要為土木工程設計簽證及地質鑽探試驗報告校核) 混凝土、鋼架、基礎等工程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分析、鑑定等業務 2.土木工程科(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下)(主要為建築物結構及基礎設計簽證) 建築結構物及基礎等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分析、鑑定等業務。 (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及付款證明等)、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08年11月 11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可至本中心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3.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5.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7.等標期間工地現勘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972-31387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聯絡人
採購黃小姐
聯絡電話
(03)4792709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聯絡人
採購黃小姐
聯絡電話
(03)4792709
傳真號碼
(03)46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wawa0719x@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8/11/06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3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之證明。 (二)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成員應含括建築師事務所及下表所列之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 專門技能證明(科別) 技師執業範圍: 1.土木工程科 (主要為土木工程設計簽證及地質鑽探試驗報告校核) 混凝土、鋼架、基礎等工程及其他有關土木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分析、鑑定等業務 2.土木工程科(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下)(主要為建築物結構及基礎設計簽證) 建築結構物及基礎等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分析、鑑定等業務。 (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及付款證明等)、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08年11月 11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可至本中心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3.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5.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7.等標期間工地現勘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972-31387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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