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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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證明(如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新北市100元、外縣市150元、外島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8年07月22日17時00分,或有異議者請於108年07月31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委辦單位及工地現勘聯絡人:石婉沁上尉 電話:07-7477145傳真:07-7453038;圖說聯絡人:石婉沁上尉 電話:07-7477145傳真:07-7453038。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詳招標文件附錄六)。
8.本案履約期限: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竣工。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11.本案「同等品」於材料進場前提出型錄送甲方辦理審查,俟同意後始可進場。
12.本次為第2次(採購計畫修正後第1次)開標,主要修訂內容為採購之品名數量減項減量(詳如招標文件),本次招標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電號: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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