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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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7個工作天內開工,開工日起75個工作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之證明等
(二)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如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後勤訓練中心;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電話:03-4792709;傳真:03-4693593。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或(02)2917-1111;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國防部政風室:臺北郵政90018號信箱,電話:電話:(02)8509-9555;國防部:臺北郵政90012附5號信箱(端木青收),電話:(02)8509-9424;陸軍司令部:寄桃園龍潭郵政91059號信箱(陸軍司令部申訴中心收),電話0800-060-070;陸軍後勤指揮部:臺北市南港郵政90483號信箱(趙忠圭收)電話:0800-251-090。【稽核受理單位】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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