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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上網領取免費。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21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一)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廠商。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2、該業登記證。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4、當期或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僅須繳驗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其餘證照同意免繳驗。
二、廠商特定資格:無。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一)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廠商。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變更申辦作業中之主管機關足資佐證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若廠商仍僅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唯一證件投標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2、該業登記證。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4、當期或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僅須繳驗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其餘證照同意免繳驗。
二、廠商特定資格:無。
三、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
(一)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
(二)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
(三)提供審標服務之廠商,於依該服務有關之採購。
(四)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該廠商得標之採購。
(五)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場所:現場、通信領標地點: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以限時掛號投寄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回郵信封上預先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7元,標單工本費,郵政匯票500元受款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另註明索取案號於領標截止前寄達本中心採購科,凡逾領標截止日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概不受理,如因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三、紙本標單工本費:每份100元,上網領取免費。
四、押標金額度:不低於標價金額5%。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6年08月14日1700時前或有異議請於106年08月21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六、其他:「疑義、異議、檢舉及稽核受理單位」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檢舉受理單位:南投縣調查站(地址: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3.稽核受理單位: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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