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0-11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a0911955252@gmail.com
工程計畫編號
106-11960002627014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0-11號信箱
開標地點
澎防部開標室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2之1號(胖達隔壁、公車總站斜對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或專人投遞澎防部會客室投標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已有自製採購契約,其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證明文件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營造職業公會、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 TEL:(06)9270700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2.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 106 年7月31日止。
2.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6年8月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押標金抬頭請註明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或空白。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防部後勤處採購小組、電話:(06)9270700、傳真:(06)9278620、地址:880馬公郵政第90660附11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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