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ayyes@yahoo.com.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旗山泰山營區開標室(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泰山路一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旗山郵局第15號信箱或送旗山泰山營區會客室
履約期限
乙方自簽約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單獨投標。
(2)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或其受僱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涵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前述資格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標: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泰山營區右側門會客室) TEL:(07)6691330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高雄旗山郵局第15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標單工本費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先以電話聯繫,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大門會客室(高雄市旗山區圓富里泰山路1號),電話(07)6691330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842高雄旗山郵局15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geps.gov.tw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6年7月31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106年8月9日內提出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其他】:
1.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準用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位辦理議價,以序位法方式,組成評審小組,評審最符合需要者依序位高低順序辦理議價,取第1名為得標廠商。
2. 工地現堪、圖說及標單規格疑問聯絡人:中尉方建智 電話:07-6691395
投標須知疑問: 07-6691330後勤處鄭士官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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