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uppy5168@hotmail.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15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會員證,需檢附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新北市 100元、外縣市150元、外島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 間,如延誤投 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6年04月10日17時00分,或有異議者請於106年04月19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2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勞工。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7.委辦單位及工地現勘聯絡人 方建智先生 電話:07-6691409#732231傳真:07-6691317手機:0987-855579。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9.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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