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潘小姐、楊小姐;申購單位:陳先生332442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聯絡人
潘小姐、楊小姐;申購單位:陳先生332442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金防部開標室(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金門財務組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並電話聯繫專人接收。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次日起45日曆天或於履約期間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新臺幣350萬元,則契約終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證照、開業證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特定營業項目:『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及『IF04010非破壞檢測業』。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檢附承作類案之結算驗收證明收影本或提出有承攬能力之證明。
(5)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採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決標,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含安裝完畢)。
四、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收押標金,得標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含例假日)與甲方辦理簽約事宜(簽約之末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以其假日或休息日後之辦公首日代之)並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含例假日)依甲方開具國軍電子化多元繳費單至各繳費通路繳交新台幣17萬5000元整(金額如有小數點者,其小數點以四捨五入進位為原則)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一次無息發還。
五、投標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公告限期內(民國114年11月14日1700時前),填寫疑義申請單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六、投標廠商出席開標會場,若非公司負責人請檢附「授權書」,否則視同無授權效力。
七、本部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如得標廠商為金門地區廠商,得依離島建設條例免徵營業稅。【限交貨地點為上述地區及廠商需於交貨地點所在地區時點選】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1月20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4年11月20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7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投入本部(金門防衛指揮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請通知本部採購人員收件,完成投標時間以收件之時間為準。
2.郵遞投標:寄達金門郵政63號信箱(以郵局落地郵戳或收件登錄時間為憑)。
3.電子投標:按電子投標相關規定傳輸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4年11月14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4年11月24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1.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82)-332442
2.投標須知疑問:潘小姐、楊小姐,082-33435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