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D14006P004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金門地區軍品(含裝備)陸地運輸作業等11項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決標日:113/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城汽車貨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56,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388,000
決標折數
97.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機關代碼 3.5.4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歐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452
機關代碼 3.5.47.1
單位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聯絡人 歐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452
傳真號碼 (082)336376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3 18: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甲方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4年1月1日決標,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於約期間屆滿前預算支用完畢,契約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營業執照或起重工程業營業執照(EZ02010)。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若廠商無法提供近一期繳稅證明,可提供前一期繳稅證明代之。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若有未補註規定,依投標須知辦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營業執照或起重工程業營業執照(EZ02010)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二、投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四、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得免收押標金;標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14 日曆天內,依甲方開具履約保證金單據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8萬元整,於契約期滿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代理人)乙次無息退還。 五、乙方每次完成運輸後,使用單位及乙方須共同於運輸作業紀錄表(附件二)及國軍委商吊車及板車檢查事項表(附件五、六)簽署。每月運輸執行完畢後,影印1份交乙方收執,正本由使用單位監察人員及主官(或代理人)審核無誤後,10日曆天內送交甲方代理人實施書面驗收。 六、本部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規定:『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則免徵營業稅。』 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十、【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3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3年12月23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7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唐先生: 082-33435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3年12月23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1.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唐先生: 082-334350。 2.投標須知疑問:歐先生、楊小姐,082-334350。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歐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452
機關代碼
3.5.47.1
單位名稱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聯絡人
歐先生、楊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452
傳真號碼
(082)336376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3 18: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甲方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若簽約日期逾114年1月1日決標,則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於約期間屆滿前預算支用完畢,契約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營業執照或起重工程業營業執照(EZ02010)。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若廠商無法提供近一期繳稅證明,可提供前一期繳稅證明代之。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若有未補註規定,依投標須知辦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G101061)或汽車路線貨運營業執照或起重工程業營業執照(EZ02010)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二、投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四、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得免收押標金;標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14 日曆天內,依甲方開具履約保證金單據至國軍財務單位繳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8萬元整,於契約期滿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代理人)乙次無息退還。 五、乙方每次完成運輸後,使用單位及乙方須共同於運輸作業紀錄表(附件二)及國軍委商吊車及板車檢查事項表(附件五、六)簽署。每月運輸執行完畢後,影印1份交乙方收執,正本由使用單位監察人員及主官(或代理人)審核無誤後,10日曆天內送交甲方代理人實施書面驗收。 六、本部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規定:『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則免徵營業稅。』 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十、【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3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3年12月23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7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承辦人及電話:唐先生: 082-33435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3年12月23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1.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唐先生: 082-334350。 2.投標須知疑問:歐先生、楊小姐,082-334350。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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