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6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KDC90675@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16
履約期限
依交貨級距於接獲訂購單之次日起30或40日內完成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定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許可登記證證明文件、職業證照、開業證明、財稅部稅務營業登記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一點。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訂定底價方式辦理,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本案為開口式契約,採單價報價(單價報價超過採購清單內單價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單價決標、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129萬9,540元整為採購上限(執行採購數量不受預估數量限制),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及原公告預算製作契約。
三、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含例假日)至甲方辦理簽約事宜,並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含例假日)依甲方開具國軍電子化多元繳費單至各繳費通路繳交新臺幣6萬4,977元整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由甲方乙次無息發還。
四、本案交貨時間:
(1)級距1:訂購總數為 30,000 至 35,000 瓶,接獲訂購單(附件 1)之次日起 30 日內(含)完成備貨報驗。
(2)級距2:訂購總數為 35,001 瓶(含)以上,接獲訂購單之次日起 40 日內(含)完成備貨報驗。
(3)乙方應按上列 1、2 所列期限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甲方或甲方接收單位指定交貨地點, 並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接收單位完成報驗(掛號郵件、傳真或點交簽收)。
五、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六、【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15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10年7月15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0年7月13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民國110年7月21日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1.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吳譿昀,0906115246。
2.投標須知疑問:後勤處採購官羅中尉,082-334350。
3.因應防疫需求,廠商進出營區大門請配合「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填寫自我評估表」及「全程配戴口罩(口罩形式不限定)」;請參與開標廠商自備口罩,本部不予提供。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