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6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jamie.19860719@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計修期內後續擴充90日曆天獲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後續擴充新臺幣30萬元整(經雙方書面同意,辦理契約變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詳如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金防部後勤處(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止或已達本案預算上限時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
二、 本案採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 本案採單一折扣率報價、單一折扣率決標,決標後以決標折扣率、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為新臺幣120萬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120萬元整為上限,依附件1零件清冊單價*折扣率=價金
四、 本案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為契約總價5%。
五、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計修期內後續擴充90日曆天或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後續擴充新臺幣30萬元整(經雙方書面同意,辦理契約變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六、 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止或已達本案預算上限時,契約視為履行期滿。
七、 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八、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6年3月1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6年3月1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聯絡人:許先生、電話:0928-79856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2日(民國106年2月24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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