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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mso@aftyg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招標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為 1 年為新臺幣 130 萬元整;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8/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值日官室換證處。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標的屬衛生福利部核發藥品許可證者應檢具「販賣業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持有環境用藥製造、輸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應依核准事項辦理。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訂有底價之採購,採開口式契約。
(3)投標及開標方式:詳計畫清單(十八)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6月20日止。
(5)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6月30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但不得少於10日),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7)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含保固)產品及廠牌不同意開放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以原產地或廠牌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其人(居)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於第三地區投資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之財物。
(8)如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格有疑問時請撥03-4708794#325086曾柏盛中尉;對招標文件內容及權益請撥03-4708794#325091蔡忠諺士官長。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之1、電話:03-4708794、傳真:03-499356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