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S13019P 已決標公告

醫療攜行箱等2項

國防部軍醫局 決標日:113/07/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勵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0,900
原始預算
$ 4,400,000
底價金額
$ 2,800,000
決標折數
97.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代碼 3.5.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忠諺
聯絡電話 (03)4708794#325091
機關代碼 3.5.11
單位名稱 三軍衛材供應處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聯絡人 蔡忠諺
聯絡電話 (03)4708794#325091
傳真號碼 (03)4993563
電子郵件信箱 afmso@af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3 09: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會議室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採一定金額:第 1 項新臺幣 5 萬 4,000 元、第 2 項新臺幣 7 萬 8,000 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433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0/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值日官室換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次日起 120 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交貨地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攜行箱、搬運箱)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影本)或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詳附件 1-規格表)。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若遞送正式文件之廠商未達三家,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辦理;投標文件審查作業以開標當場審查為原則,因規格複雜無法於當場完成時,得約定期間由申購單位攜回審查,擇定時間宣布審查結果。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廠商應將各階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屬公開招標者,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3)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後簽約時提供主、配件分析表乙份(如附件-1 規格表所有主配件)。 (4)廠商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點後1位或之後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投標及開標方式:詳計畫清單(18)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 (7)押標金:採一定金額:第 1 項新臺幣 5 萬 4,000 元、第 2 項新臺幣 7 萬 8,000 元 (8)包裝方式:甲方於決標日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內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召開包裝協調會,針對外包裝標示及內、外箱包裝詳細要求進行雙方協議為之,並納入契約執行,協議紀錄將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執行契約責任,包材費用不另行計費。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3年7月19日止。 (10)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3年7月2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電話:03-4708497、傳真:03-49935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代碼 3.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忠諺
聯絡電話
(03)4708794#325091
機關代碼
3.5.11
單位名稱
三軍衛材供應處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聯絡人
蔡忠諺
聯絡電話
(03)4708794#325091
傳真號碼
(03)4993563
電子郵件信箱
afmso@aftyg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3 09: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會議室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採一定金額:第 1 項新臺幣 5 萬 4,000 元、第 2 項新臺幣 7 萬 8,000 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43302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0/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假本處值日官室換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次日起 120 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交貨地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攜行箱、搬運箱)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影本)或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詳附件 1-規格表)。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若遞送正式文件之廠商未達三家,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辦理;投標文件審查作業以開標當場審查為原則,因規格複雜無法於當場完成時,得約定期間由申購單位攜回審查,擇定時間宣布審查結果。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廠商應將各階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後一次遞送。屬公開招標者,押標金單據附於第一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3)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後簽約時提供主、配件分析表乙份(如附件-1 規格表所有主配件)。 (4)廠商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點後1位或之後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投標及開標方式:詳計畫清單(18)備註2.投標及開標方式 (7)押標金:採一定金額:第 1 項新臺幣 5 萬 4,000 元、第 2 項新臺幣 7 萬 8,000 元 (8)包裝方式:甲方於決標日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內書面或傳真通知乙方召開包裝協調會,針對外包裝標示及內、外箱包裝詳細要求進行雙方協議為之,並納入契約執行,協議紀錄將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執行契約責任,包材費用不另行計費。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3年7月19日止。 (10)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3年7月2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電話:03-4708497、傳真:03-49935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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