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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90日曆天(含)內完成全案交貨及安裝。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需檢附「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乙級(含)以上」或「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級(含)以上」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4.當年度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5.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80萬元整,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辦理。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請投標廠商應將第二段價格標之投標文件另外密封,否則視為不合格標,另本案採分段開標,後續階段開標時間及地點無法預先標示,由本處採購小組另行以書面通知。
(3)第一階段資格、規格標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廠商投標時,應針對各項規格要求檢附型錄、規格書或相關佐證文件(請註明廠牌、型號及原產地等資訊,並針對規格內容於文件加註標籤或其他明顯標示)供本處審查,得標廠商經審查合格之文件將於決標後一併納入契約執行。
(4)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5)廠商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點後1位或之後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位數。
(6)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7)本案押標金新臺幣30萬元整。
(8)交貨及安裝期限如下:
8-1交貨期限為乙方須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70日曆天(含)內(交貨日逢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完成主件交貨並提交主件設備之規格表,交貨後由甲方安排主件目視檢查(請參考附件7空調設計圖AC-003設備規格表)驗收作業,目視檢查驗收為甲方履約驗收單位會同驗收人員依附件2主件目視檢查表實施用料檢驗及外觀檢查,合格後始得安裝。
8-2乙方自主件目視檢查合格之次日起20日曆天(含)內(逢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工作日)須完成現場施工、供應、安裝及試運轉等安裝作業。
8-3若乙方於交貨期限70日曆天前完成交貨,剩餘交貨日數得併入安裝施作日數計算。(範例如後,乙方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交貨,則乙方須自主件目視檢查合格日之次起30日曆天(含)內完成前項安裝作業)。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0年8月13日止。
(10)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0年8月1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電話:03-4708794#325091、傳真:03-499356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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