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891014039@aftygh.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2樓行政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或郵寄龍潭南龍郵局50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本案所屬工程全案驗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 。
2.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
投標廠商
1.若屬「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
師公會會員證」。
2.若屬「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及
「技師公會會員證」。
3.若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及「中華民國工程技
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複數決標,評選結果優勝廠商取2家,承攬個案比例依得標廠商評選序位高低為分配之優序標準為原則,最優勝廠商上限為新臺幣530萬元(第1項第1組)、次之優勝廠商上限為新臺幣450萬元(第2項第2組),依序辦理議價,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各項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分項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
2.本案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本案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及複數決標方式,以序位第一、二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評定優勝廠商;本案不訂定底價,由評審委員會審查優勝廠商之標價後,再由評審委員會提出建議金額,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辦理議價後決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75條規定期限以書面向本院(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受理電話:03-4799595 326592;傳真:03-262162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名稱
115-117 年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2
115-117年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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