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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現場);或郵寄龍潭南龍郵局50號信箱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與上級機關契約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請勿以營利事業登記證為登記設立文件參標)。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不需提供會員證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75條規定期限以書面向本院(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受理電話:03-4799595 326557;傳真:03-2621626
備註:
【外標封敬請註明案名、案號及廠商名稱、地址、電話】
※押標金以機關「國軍桃園總醫院」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對於規格等相關問題單位承辦人聯絡方式: 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聯絡電話:03-5348181#325232 李技術長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桃園總醫院(電話:03-4799595分機326557,傳真03-2621626;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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