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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履約期限
依各品項律定起始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詳如計畫清單)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2.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8年9月23日下午17時前寄達411臺中太平宜欣郵局39號信箱,並得使用本招標文件所提供之「投標文件封面」郵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9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院採購小組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93-0070,傳真:04-2392-3293,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4.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8年10月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080910修正計畫清單規格相關敘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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