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B07043P022 已決標公告

107-108年度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案

國防部軍醫局 決標日:106/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開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60,000
原始預算
$ 7,992,000
底價金額
$ 6,967,000
決標折數
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代碼 3.5.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志平
聯絡電話 (07)7493323
機關代碼 3.5.11
單位名稱 國軍高雄總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
聯絡人 胡志平
聯絡電話 (07)7493323
傳真號碼 (07)7498640
電子郵件信箱 hero10079@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9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採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採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院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3.屬自然人者:我國政府核發或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需登記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丙等自來水管承裝業以上。 四、廠商需檢附當年度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台灣區水管工程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廠商須有區域教學醫院等級以上水電維護承作能力證明(合約書)。 六、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a)甲種電匠證照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合格證書至少一張並檢附人員在職證明。 (b)乙種電匠證照或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合格證書至少一張並檢附人員在職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決標原則:本案採訂有底價方式辦理,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現場領標及投標地點:本院2樓採購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 四、投標方式: (一)採現場方式投標:由廠商攜投標文件至高雄市中正一路二號本院採購室。 (二)採郵遞方式投標:由廠商將投標文件逕寄「鳳山郵政23 之151號信箱」。逾郵遞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以本院取件郵局郵戳為憑)之投標文件及押標金退還,不予審驗,承辦單位影印投標封存案備查。 五、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高雄總醫院(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電話:07-7493323、傳真:07-749864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代碼 3.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志平
聯絡電話
(07)7493323
機關代碼
3.5.11
單位名稱
國軍高雄總醫院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
聯絡人
胡志平
聯絡電話
(07)7493323
傳真號碼
(07)7498640
電子郵件信箱
hero10079@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9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採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標價百分之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2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採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院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3.屬自然人者:我國政府核發或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需登記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丙等自來水管承裝業以上。 四、廠商需檢附當年度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台灣區水管工程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廠商須有區域教學醫院等級以上水電維護承作能力證明(合約書)。 六、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a)甲種電匠證照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合格證書至少一張並檢附人員在職證明。 (b)乙種電匠證照或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合格證書至少一張並檢附人員在職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決標原則:本案採訂有底價方式辦理,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現場領標及投標地點:本院2樓採購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 四、投標方式: (一)採現場方式投標:由廠商攜投標文件至高雄市中正一路二號本院採購室。 (二)採郵遞方式投標:由廠商將投標文件逕寄「鳳山郵政23 之151號信箱」。逾郵遞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以本院取件郵局郵戳為憑)之投標文件及押標金退還,不予審驗,承辦單位影印投標封存案備查。 五、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高雄總醫院(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電話:07-7493323、傳真:07-749864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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