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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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採購室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號二樓採購室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01月01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屬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3.屬自然人者:我國政府核發或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律定之資格: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下:
(1)具備國際資訊安全認證ISO27001:2013 Leader Auditor訓練課程考試及格證書之顧問,並請檢附可資佐證之影本供審查。
(2)具備Juniper或BroadWeb入侵偵測系統或BorderWare防火牆之認證工程師,並請檢附可資佐證之影本供審查。
(3)具備Hgiga SpamSherlock 或 Softnext SpamSQR或相關垃圾郵件過濾產品之國際認證工程師,並請檢附可資佐證之影本供審查。
(4)以上均需附在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一次開標方式辦理,廠商應依「投標須知」第3及7.1項規定遞送投標文件。
二、報價、決標方式:全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投標時廠商請於「投標須知」之「投標報價單」內(如投標須知附件六),載明全案該項之總價。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決標原則:本案採訂有底價方式辦理,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廠商資格:投標須知第1項之登記證明及稅籍文件與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下:(以下均需附在職證明,並請檢附可資佐證之影本供審查)
(1)具備國際資訊安全認證ISO27001:2013 Leader Auditor訓練課程考試及格證書之顧問。
(2)具備Juniper或BroadWeb入侵偵測系統或BorderWare防火牆之認證工程師。
(3)具備Hgiga SpamSherlock 或 Softnext SpamSQR或相關垃圾郵件過濾產品之國際認證工程師。
餘如清單及投標須知規定。
五、廠商規格:本標案若廠商投標規格與案內規格相同,則無需檢附型錄等文件,規格與案內規格不同,則請檢附型錄等文件,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規定辦理審查,符合規格要求者,相關文件納入契約執行,未符合規格要求者以不合格廠商論。
六、 除上述資格規定外,投標廠商另須檢附下列文件供審查:1.投標廠商聲明書(如投標須知附件七)。2.報價單(如投標須知附件六)。
七、現場領標及投標地點:本院2樓採購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
八、投標方式:
(一)採現場方式投標:由廠商攜投標文件至高雄市中正一路二號本院採購室。
(二)採郵遞方式投標:由廠商將投標文件逕寄「鳳山郵政23 之151號信箱」。逾郵遞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以本院取件郵局郵戳為憑)之投標文件及押標金退還,不予審驗,承辦單位影印投標封存案備查。
九、投標廠商如採郵遞方式投標,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106年01月12日0900時前寄達鳳山郵政23-151號信箱採購室收,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逾時寄達或未寄至指定信箱者,視為無效標。
十、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於106年01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院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7)749-3323、傳真:(07)749-8640,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
十一、投標廠商如有任何異議,請於106年01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院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7)749-3323、傳真:(07)749-8640,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
十二、本案採書面(郵遞、現場)領、投標及電子領、投標雙軌實施,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所需軟體及硬體設施(或相容系統):1.PC486以上。2. Windows 95、98或WIN NT。3.領標作業軟體。4. 瀏覽器。5.MS OFFICE軟體。6.列表機。
十三、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十四、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
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
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
定之)。本案禁止僱用非法外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高雄總醫院(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二號、電話:07-7493323、傳真:07-749864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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