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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計畫編號
112-011201243930018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擇一:
A.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B.E102011土木包工業(須登記於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定毗鄰之直轄市、縣(市),如有違反,屬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地坪整修)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契約文件影本等)。
其他:附加說明
(1)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公開招標辦理。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餘詳工作計畫貳、採購要項、技術或功能性規格等之訂定之規定,提醒投標廠商契約價金不含空氣汙染防制費,如廠商報價涵蓋者,將於開標當日扣除。
(4)廠商報價以整數位為限,報價至小數位者,一律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本案押標金新臺幣30萬元整。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2年12月11日止。
(9)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12月20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1)現埸勘查工地請於1工作天前先與承辦人連絡,以免無法接待。承辦人:許晏騰先生 電話:03-4708794轉325090,手機0935734141。需配合單位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0800時~1130時及1330時~1700時)施工,但應減少影響周邊民居交通出入及作息,如1130至1330期間或其它時間如需施工,應先徵得機關同意。
(12)圖說文件及標價清單數量僅供參考,請親自現地勘察量測,如有圖說、契約及機關說明有不合理處應立即反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三軍衛材供應處-(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電話:03-4708794、傳真:03-499356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