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mes2307968@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三軍衛材供應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三軍衛材供應處會議室(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號-1(三軍衛材供應處)
履約期限
接獲機關通知日起5工作天內開工,開工當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特定營業項目:
本案投標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3.廠商納稅證明。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登記之證明(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如附件6)
3.投標時檢附「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附錄(如附件5)之切結書1。(切結書2不需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重點注意事項:
1.建議廠商投標前應詳閱詳細工作計畫及投標須知,以避免因違反相關規定而影響投標結果。
2.參加開標之廠商代表請記得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及授權書(詳見投標須知第29條)。
※投標需檢附文件參考「投標廠商應附文件審查表」,詳見投標須知第77條(4)其他。
投、開標問題請洽:羅智暉上尉(電話:03-4708794#325086、0972-151658)
工程資、規格問題請洽:許晏騰士官長(電話:03-4708794#325192、0935-73414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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