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2288999@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360號;郵遞:南港昆陽郵政第109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須具公司設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且公司登記「所營事業」項目代碼具「景觀工程業(E2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病媒防治業(J101020)」之其中乙項。(餘依清單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1)本案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
(2)本案禁止僱用非法外勞。
(3)本清單未載明事項,依「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內購財務、勞務採購契約通用條款」辦理。
(4)本案依每月實際施作項目並經驗收合格後計價付款。
(5)本契約數量為預估數,實際數量以預估數為上限,並以實際數量付款、結案,惟本契約不得解釋為規格鑑測中心兵
器試驗場有向承商採購「依定數量」之義務。
(6)本契約期滿,環境清潔維護實際訂購數量未達契約訂定數量時,規格鑑測中心兵器試驗場即依現況辦理結案。
(7)106、107年度若未獲預算或預算不足時,甲方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一部或全部,乙方於接獲甲方通知時,應立即停止所有受契約終止或解除影響之事務,乙方於接獲甲方通知前已完成且可使用之標的,依契約價金給付,該部分無價金約定者,依已生之必要成本加計合理利潤計算,或依供貨及總價比例計算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