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後,或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貨款總價時,若經甲乙雙方同意,屆時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限為3個月,擴充金額以契約總價25%(79萬 9,155元)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辦理履約,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二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2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需領有合格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許可項目含一般廢棄物,營業項目代碼具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J101030廢棄物清除、J101040廢棄物處理或J101090廢棄物清除及處理)。
(2)最近一期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請至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服務大樓。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快遞郵資台北市150元;外縣市200元,寄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彭俊華中士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案號及投標項目﹚,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3.上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書面標單工本費現金100元。
2.上網領標者,標單工本費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 它】
1.本勞務採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2.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等標期不得少於十四日」,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投標,等標期得縮短5日,本案等標期為9日。
3.投標廠商對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於110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中心反映,逾時及不具名者不予受理;本案異議期限至110年11月26日止。
4.國防部:臺北郵政90012-5號信箱(端木青 收),電話:(02)8509-9424。
5.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鄭塑 收),電話:(02)2786-6331,傳真:(02)27868554。
6.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7.國防部政風室:臺北郵政90018號信箱,電話:電話:(02)8509-9555、傳真:(02)8509-9558。
8.國軍財務貪瀆免付費檢舉專線:臺北郵政90006號信箱,電話:0800-000597
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10.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
11.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12.餘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