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九廠405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9/1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持件投標: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會客室);郵遞投標:55299集集郵局第44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2年07月03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12年07月1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電話:(049)2781693轉分機549272。
※電話:(049)2781077。
※傳真:(049)2781965。
※地址/郵政:552南投縣集集龍泉郵政第90586號信箱
2.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南投縣政府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3.提醒投標文件需檢附: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投標聲明書、總價報價單、押標金、規格型錄或同等品審查表1式2份、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電子領標憑據。
4.本次為第2次(修正後第1次)招標,本次招標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修訂項目為:(1)新增採購計畫清單(二十)附件「3.投標規格審查表(1頁)」、(2)新增投標須知二十三、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項目:(二)財物、勞務「規格型錄或同等品審查表1式2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九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