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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乙方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17年12月31日止,擬增購案內品項「18 公厘光放管總成(非倒像型)」,後續擴充預估金額為13,775,188元,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乙方辦理採購,餘詳如計畫清單(十八)備註19及投標須知四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25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餘詳如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提供「18公厘光放管總成(非倒像型)(191G00-H2-000)」樣品1個。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二十五)開標時間為115年8月18日(二)1000時開標、投標須知(三十)押標金(五)押標金繳納之處所與方式1.以現金繳納者,勾選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
*廠商報價不得高於公告預算單價,如有超過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為本中心所屬第401廠申購需求,如對案內採購規格、工作內容存有疑問,需電話洽詢者,聯繫電話04-22112423#508616,薛先生。
***本案為最有利標價格納入評選,請投標廠商務必於報價單載明「總價」。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5年6月25日前,以【書面(郵寄或傳真送達本中心)】向本中心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886、傳真:(02)2786-7660。)
4.交貨時間: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25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餘請參照招標文件內容所載,以文件標示為主。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及相關招標文件載明之文件,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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