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H15089P060 招標中 (剩 2 天)

電路板等7項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公告日:115/06/10 截止日:115/08/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06,000

押標金
$ 58,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朱先生508618/招標徐先生508357
聯絡電話 (04)22112660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四O一廠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聯絡人 規格朱先生508618/招標徐先生508357
聯絡電話 (04)22112660
傳真號碼 (04)22123820
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5/08/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0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第一組1萬3,000元整;第二組5萬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401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0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2)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詳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2.(1)。
附加說明 1.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2.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損毀。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附錄六-1投標廠商報價單訂有「投標標的產地」欄位,請參標廠商詳實填註,未填註者或填寫內容與本須知第16點(2)要求之國家或地區不符者,均判定不合格。 5.本案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第二階段:價格),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請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以為識別,建議使用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外標封書寫。如第一階段之「樣品」因體積等考量,無法與資格文件合併裝封,得單獨裝封,惟各階段之投標文件仍應一次投標。 6.本案採樣品投標方式辦理,第一次開標備標等標期予以增加製作期程,第二次開標後則不增加樣品製作期程。 7.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單價報價,分組單價決標),第一組為項次1、2,第二組為項次3至7,投標須知附錄六-1投標廠商報價單須按組次分別報價,組次未填註者,允許開標現場說明,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O一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電池電路板組等5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406,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15/08/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朱先生508618/招標徐先生508357
聯絡電話
(04)22112660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四O一廠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聯絡人
規格朱先生508618/招標徐先生508357
聯絡電話
(04)22112660
傳真號碼
(04)22123820
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5/08/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0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第一組1萬3,000元整;第二組5萬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401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07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2)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詳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2.(1)。
附加說明
1.如欲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至受理單位,請務必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時間,以維護自身權益。 2.本案招標文件如為ODF檔案格式,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ODF專區)下載免費應用程式,避免使用OFFICE開啟造成格式損毀。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該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附錄六-1投標廠商報價單訂有「投標標的產地」欄位,請參標廠商詳實填註,未填註者或填寫內容與本須知第16點(2)要求之國家或地區不符者,均判定不合格。 5.本案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資格及規格,第二階段:價格),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請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以為識別,建議使用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外標封書寫。如第一階段之「樣品」因體積等考量,無法與資格文件合併裝封,得單獨裝封,惟各階段之投標文件仍應一次投標。 6.本案採樣品投標方式辦理,第一次開標備標等標期予以增加製作期程,第二次開標後則不增加樣品製作期程。 7.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組單價報價,分組單價決標),第一組為項次1、2,第二組為項次3至7,投標須知附錄六-1投標廠商報價單須按組次分別報價,組次未填註者,允許開標現場說明,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O一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電池電路板組等5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406,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15/08/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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