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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1/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個日曆天內至甲方領取樣書,自領取次日起3個日曆天內完成繳交樣本3本,餘於通知次日起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0月20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10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847、傳真:(02)27857425。)
4.交貨時間:
(1)樣品確樣:
A.乙方於決標次日起1個日曆天(含)內須至甲方領取樣書(含電子檔),自領取次日起3個日曆天(含)內完成繳交樣本3本(遇例假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B.如第一次樣本不合格時,第二次樣本繳交期限為甲方書面(或傳真)通知次日起3個日曆天(含)內完成繳交樣本3本(遇例假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C.繳交樣本以不超過二次為限,如逾期部分,依備註16.計罰。
(2)甲方確樣後,乙方自接獲書面(或傳真)通知日次日起,依下列交貨天數及數量,採分批交貨方式辦理(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A.若3家得標:
(a)最低標之得標商:
第一批:1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37萬5,000本交貨。
第二批:2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37萬5,000本交貨。
第三批:3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37萬5,000本交貨。
第四批:4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37萬5,000本交貨。
(b)次低之得標商:
第一批:1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82萬5,000本交貨。
第二批:2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82萬5,000本交貨。
第三批:3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82萬5,000本交貨。
第四批:4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82萬5,000本交貨。
(c)第三低之得標商:
第一批:1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55萬本交貨。
第二批:2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55萬本交貨。
第三批:3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55萬本交貨。
第四批:4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55萬本交貨。
B. 若2家得標:
(a)最低標之得標商:
第一批:1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65萬本交貨。
第二批:2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65萬本交貨。
第三批:3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65萬本交貨。
第四批:4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65萬本交貨。
(b)次低之得標商:
第一批:1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10萬本交貨。
第二批:2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10萬本交貨。
第三批:3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10萬本交貨。
第四批:4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110萬本交貨。
C. 若1家得標:
最低標之得標商:
第一批:1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275萬本交貨。
第二批:2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275萬本交貨。
第三批:3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275萬本交貨。
第四批:46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數量275萬本交貨。
(3)本案各批次甲方若有部份驗收需求,乙方不得拒絕,倘該批次部份驗收與餘數部份涉及罰則,應分別以各部份價金分開計罰,詳第16點罰則。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6.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9,94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