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H12005P002 已決標公告

熱感版(含藥水)等8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49,239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3,200,000
決標折數
98.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415-銅,鎳,鋁,氧化鋁,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先生
聯絡電話 (04)23601066#507344
pkPmsMain NzAwNjQxNjk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5.10.100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第401廠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01 臺中市 東區 精武路4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柯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23601066#507344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4)2360285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JH12005P00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熱感版(含藥水)等8項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財物類415-銅,鎳,鋁,氧化鋁,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1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0&orgId=3.5.10.100&cno=JH12005P002&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30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401廠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本案訂貨起始日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國防部版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106680號公告事項說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動,登記主管機關應於核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將其登記事項於資訊網站公開,各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以取得即時之登記事項,請各位廠商自行下載列印後檢附於投標封內。 (五)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1年8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111年8月27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604067、23600765分機507344、傳真:(04)23602855,地址:40142 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本案預算金額: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 7.本案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8.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7專戶。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單價計列契約。依工程會94.05.24工程企傳字第940901號傳真信函,招標文件並應載明預估數量或金額。決標後依各分項單價、原公告預算(項次1新臺幣10,622元;項次2新臺幣55,200元;項次3新臺幣1,142,400元;項次4新臺幣184,769元;項次5新臺幣239,360元;項次6新臺幣2,425,500元;項次7新臺幣234,000元;項次8新臺幣15,000元)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為採購上限。 (1)投標須知附錄六之廠商投標報價單請填寫全案總價。 (2)各分項單價、各分項總價另填寫於無價款(空白)清單內。 (3)各分項單價報價不可超過該項預算單價(否則判定不合格)。 10.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0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0及10100013141號函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自即日起「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 12.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具儲存及傳輸功能,且不危害國家安全性,符合經濟部大陸物品之輸入管理規定,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13.得標商需依印花稅法檢附印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0一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8T17:07:21+08:00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401廠
機關地址 401 臺中市 東區 精武路40號
聯絡人 柯先生
聯絡電話 (04)23601066#507344
傳真號碼 (04)23602855
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0&orgId=3.5.10.100&cno=JH12005P002&seq=01&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8/30 11: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401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本案訂貨起始日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國防部版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106680號公告事項說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動,登記主管機關應於核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將其登記事項於資訊網站公開,各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以取得即時之登記事項,請各位廠商自行下載列印後檢附於投標封內。 (五)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1年8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111年8月27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604067、23600765分機507344、傳真:(04)23602855,地址:40142 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本案預算金額: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 7.本案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8.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7專戶。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單價計列契約。依工程會94.05.24工程企傳字第940901號傳真信函,招標文件並應載明預估數量或金額。決標後依各分項單價、原公告預算(項次1新臺幣10,622元;項次2新臺幣55,200元;項次3新臺幣1,142,400元;項次4新臺幣184,769元;項次5新臺幣239,360元;項次6新臺幣2,425,500元;項次7新臺幣234,000元;項次8新臺幣15,000元)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為採購上限。 (1)投標須知附錄六之廠商投標報價單請填寫全案總價。 (2)各分項單價、各分項總價另填寫於無價款(空白)清單內。 (3)各分項單價報價不可超過該項預算單價(否則判定不合格)。 10.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0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0及10100013141號函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自即日起「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 12.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具儲存及傳輸功能,且不危害國家安全性,符合經濟部大陸物品之輸入管理規定,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13.得標商需依印花稅法檢附印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0一廠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8/29 17:00
開標日期 111/08/30 11: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熱感版(含藥水)等8項
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15-銅,鎳,鋁,氧化鋁,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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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5.10.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先生
聯絡電話
(04)23601066#507344
pkPmsMain
NzAwNjQxNjk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5.10.100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第401廠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01 臺中市 東區 精武路4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柯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23601066#507344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4)2360285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JH12005P00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熱感版(含藥水)等8項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1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0&orgId=3.5.10.100&cno=JH12005P002&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30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401廠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本案訂貨起始日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國防部版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106680號公告事項說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動,登記主管機關應於核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將其登記事項於資訊網站公開,各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以取得即時之登記事項,請各位廠商自行下載列印後檢附於投標封內。 (五)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1年8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111年8月27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604067、23600765分機507344、傳真:(04)23602855,地址:40142 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本案預算金額: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 7.本案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8.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7專戶。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單價計列契約。依工程會94.05.24工程企傳字第940901號傳真信函,招標文件並應載明預估數量或金額。決標後依各分項單價、原公告預算(項次1新臺幣10,622元;項次2新臺幣55,200元;項次3新臺幣1,142,400元;項次4新臺幣184,769元;項次5新臺幣239,360元;項次6新臺幣2,425,500元;項次7新臺幣234,000元;項次8新臺幣15,000元)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為採購上限。 (1)投標須知附錄六之廠商投標報價單請填寫全案總價。 (2)各分項單價、各分項總價另填寫於無價款(空白)清單內。 (3)各分項單價報價不可超過該項預算單價(否則判定不合格)。 10.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0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0及10100013141號函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自即日起「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 12.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具儲存及傳輸功能,且不危害國家安全性,符合經濟部大陸物品之輸入管理規定,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13.得標商需依印花稅法檢附印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0一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8T17:07:21+08:00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401廠
機關地址
401 臺中市 東區 精武路40號
聯絡人
柯先生
聯絡電話
(04)23601066#507344
傳真號碼
(04)23602855
電子郵件信箱
msmpc401@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0&orgId=3.5.10.100&cno=JH12005P002&seq=01&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8/30 11: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401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本案訂貨起始日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國防部版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106680號公告事項說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為配合電子化政府之推動,登記主管機關應於核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將其登記事項於資訊網站公開,各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以取得即時之登記事項,請各位廠商自行下載列印後檢附於投標封內。 (五)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1年8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111年8月27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3604067、23600765分機507344、傳真:(04)23602855,地址:40142 臺中市東區精武路40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本案預算金額: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 7.本案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129,210元整。 8.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7專戶。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單價計列契約。依工程會94.05.24工程企傳字第940901號傳真信函,招標文件並應載明預估數量或金額。決標後依各分項單價、原公告預算(項次1新臺幣10,622元;項次2新臺幣55,200元;項次3新臺幣1,142,400元;項次4新臺幣184,769元;項次5新臺幣239,360元;項次6新臺幣2,425,500元;項次7新臺幣234,000元;項次8新臺幣15,000元)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4,306,851元整)為採購上限。 (1)投標須知附錄六之廠商投標報價單請填寫全案總價。 (2)各分項單價、各分項總價另填寫於無價款(空白)清單內。 (3)各分項單價報價不可超過該項預算單價(否則判定不合格)。 10.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1.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0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0及10100013141號函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自即日起「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 12.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具儲存及傳輸功能,且不危害國家安全性,符合經濟部大陸物品之輸入管理規定,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13.得標商需依印花稅法檢附印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四0一廠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08/29 17:00
開標日期
111/08/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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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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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感版(含藥水)等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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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15-銅,鎳,鋁,氧化鋁,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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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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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7005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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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70055822.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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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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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5.10.100&job_number=JH12005P002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5.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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