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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本體黏合供料外包,以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五十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20工作天以內交貨,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為開口式契約由116年12月15日止之勞務採購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8月6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8月14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自簽約次日起20個工作天以內,應提供相關文件送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人員安全查核,非經甲方審核同意之人員嚴禁至甲方履約,如履約期間需新增作業人員,應先期預劃於作業日前,將新進作業人員名冊送甲方(防護裝備所)辦理人員安全查核,經審查同意並完成教育訓練後,始可至甲方履約,若逾期未提供造成後續施作業期程延誤致衍生逾期罰款之情形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免予計罰。案內乙方檢附文件如后:
A.進廠施作人員名冊(正本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B.僱工投保勞工保險、專業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險,並依規定繳納前述保險之保險費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所有文件正本。
C.作業人員之聘雇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D.計畫清單(二十)附件5-保密切結書。
(2)自簽約日後採各批施作,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並做成電話紀錄)通知日次日起,依規定時間派員至甲方指定地點施作(詳附件1-工作項目),施作期程如后:
A.數量200~3,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7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B.數量3,001~6,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14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C.數量6,001~9,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21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D.數量9,001~12,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28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E.數量12,001~15,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35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F.數量15,001~18,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42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G.數量18,001~21,000片於書面通知次日起49個工作天以內天完成施作。
末批未達200片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施作,每批通知施作間隔至少3個工作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施作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派員至甲方指定地點完成施作(上述各批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 乙方代表人員每日施作結束後,須與甲方(防護裝備所)代表人員,依每日檢驗表、每日工作產品紀錄表及每日廢品紀錄表,實施每日數量清點並雙方簽證。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16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16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電話:(07)6562111傳真:(07)336123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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