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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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五十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次日起21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交貨,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依契約價金履約,無須訂定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王先生(07)6562111轉758218;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3月14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3月23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本案採分批交貨:
第1階段:
乙方自簽約日起10個日曆天以內,應提供進廠作業人員名冊及相關資料送甲方(職業安全衛生科)審查,經審查合格人員,始可至甲方履約,案內名冊未列之人員嚴禁至甲方履約,如作業履約期間需新增作業人員,應先期預劃於作業日前,將新進作業人員名冊送甲方(職業安全衛生科)審查,審查不合格不得履約並續計交期,若逾期未提供進廠人員名冊及相關資料,造成後續作業期程延誤致計罰,乙方不得據以免除相關罰則及展延交期不計罰。
第2階段:
(1)第1批: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10個日曆天以內交付甲方第1項ISO45001及TOSHMS證書各乙份。
(2)第2、3批:乙方於接獲通知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實施稽核作業,稽核作業完成後20個日曆天內繳交「稽核報告」乙份。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 本案投標商資格(1)本案需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為:IZ09010管理系統驗證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勞動部委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ISO 45001及 TOSHMS驗證機構)。
5.本案為總價報價,總價決標。預算單價第1項為新臺幣789,810元整,第2項為新臺幣354,90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勿超過各項預算單價,如超過將判定為不合格標;請參標廠商投標報價單以「總價」報價,如以「單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電話:(07)6562111傳真:(07)336123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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