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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承商加工狀況不佳並確認本廠標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50號信箱
履約期限
第1批:自簽約日之次日起65個日曆天以內交貨67套,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依契約價金履約,無須訂定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林先生(07)6562111轉758314。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6月15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6月22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65個日曆天以內交貨67套。
(2)第2批: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30個日曆天以內交貨68套。
(3)上述各批繳交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及第三公證單位檢驗報告〔具有TAF認證資格者;項目:X-Ray(銲接處氣孔及裂紋)全數檢驗、硬度之同爐試片(詳如藍圖M-T7500-307-000(2/4))〕}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投標及開標方式: (1)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於甲方所在地(高雄市大樹區姑山里姑山路112號)完成領料,計「機箱總成零件21項」(以上為樣品),同時繳交材料保證金新臺幣13,419元。(材料保證金可以電匯方式(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大樹分行繳納,戶名: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 409 專戶,帳號:5768-713-021001)、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定存單、金融機構書面連帶擔保等方式辦理,並經甲方向金融機構確認後, 始可領料。)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資格文件及樣品(機箱總成半成品)1 組,於截止投標前乙次完成投遞 (投遞時外包裝須註明案號、案名、廠商名稱、『樣品』字樣)。
(3)資格文件審查合格後,「樣品(機箱總成半成品)」由甲方(品保室) 依附件2.「樣品規格檢驗項目表」實施檢驗,「樣品(機箱總成半成品)」如檢驗項目有任一項不合格情況即判定不合格;如樣品合格, 廠商材料保證金方可辦理無息退還。(不合格樣品, 材料保證金無退還)
(4)審查結果由甲方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樣品檢驗後全數歸甲方所有)。
(5)投標廠商所提之樣品一經檢驗合格,本案後續招標,該樣品合格廠商得免再交樣品檢驗,且僅限於本案,惟相關投標文件仍須依原訂條件投標。
(6)前述資、規格審查合格後,始得參加第2階段價格標開標作業。
5.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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