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15104P038 已決標公告

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等4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進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8,000
原始預算
$ 5,424,300
底價金額
$ 4,423,949
決標折數
17.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5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製造業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6562111#758202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35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 (07)3361236
電子郵件信箱 Mpc205PMS@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 ■擴充之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15日止,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用情況如下:(1)各項(組)得標廠商均可依契約完成履約時,本採購之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570,000元,機關得依任務需要,自各項(組)得標商中,擇優先完成交貨或價格較低者為後續擴充廠商。(2)餘詳投標須知第四十條說明資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1/13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4 13:30
開標地點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本案為供料加工案,承商若加工狀況不佳,恐影響委製標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開標室)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50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11月7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11月15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第1-4組(第1項:第1組、第2項:第2組、第3項:第3組、第4項:第4組)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請依附件2、3、4格式繳交】及出廠證明各2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前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領料作業:由乙方簽約後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材料保證金後,逕向甲方(槍件所)辦理領料作業(領料品項詳附件5:供料品項表),並由甲方(槍件所)出具貨品攜出三聯單,供甲方會驗作業時備查。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公告預算第1組(第1項):新臺幣1,545,750元整、第2組(第2項):新臺幣1,374,000元整、第3組(第3項):新臺幣1,300,950元整、第4組(第4項):新臺幣1,203,600元整。 5.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6.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1.各項(組)計畫清單(需有單、總價金額)。2.同一家廠商不限投標項(組)數,但最多僅可得標1項(組)。 8.複數決標。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 同一家廠商不限投標項(組)數,但最多僅可得標1項(組),並依開標順序辦理決標,各項(組)開決標順序如下: 【順序1】第1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450個(第1組) 【順序2】第2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400個(第2組) 【順序3】第3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350個(第3組) 【順序4】第4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300個(第4組) 9.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 ■擴充之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15日止,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採購計畫清單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案之履約保證金(後擴金額百分之5 ),得標商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並不得以原案之履約保證金轉換或代之,後續擴充運用情況如下: (1)各項(組)得標廠商均可依契約完成履約時,本採購之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570,000元,機關得依任務需要,自各項(組)得標商中,擇優先完成交貨或價格較低者為後續擴充廠商。 (2)如遇任一項(組)之得標商無法完成履約時,本採購之後續擴充總金額為前述新臺幣570,000元及該未能完成履約之各項(組)之契約金額,機關得依任務需要,自其他項(組)得標商中,擇優先完成交貨或決標價格較低者為後續擴充廠商。■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7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3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203,6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6562111#758202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35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
(07)3361236
電子郵件信箱
Mpc205PMS@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 ■擴充之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15日止,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用情況如下:(1)各項(組)得標廠商均可依契約完成履約時,本採購之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570,000元,機關得依任務需要,自各項(組)得標商中,擇優先完成交貨或價格較低者為後續擴充廠商。(2)餘詳投標須知第四十條說明資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1/13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4 13:30
開標地點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本案為供料加工案,承商若加工狀況不佳,恐影響委製標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開標室)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50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11月7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11月15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第1-4組(第1項:第1組、第2項:第2組、第3項:第3組、第4項:第4組)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請依附件2、3、4格式繳交】及出廠證明各2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前述文件及檢驗耗用數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2)領料作業:由乙方簽約後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材料保證金後,逕向甲方(槍件所)辦理領料作業(領料品項詳附件5:供料品項表),並由甲方(槍件所)出具貨品攜出三聯單,供甲方會驗作業時備查。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公告預算第1組(第1項):新臺幣1,545,750元整、第2組(第2項):新臺幣1,374,000元整、第3組(第3項):新臺幣1,300,950元整、第4組(第4項):新臺幣1,203,600元整。 5.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6.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1.各項(組)計畫清單(需有單、總價金額)。2.同一家廠商不限投標項(組)數,但最多僅可得標1項(組)。 8.複數決標。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 同一家廠商不限投標項(組)數,但最多僅可得標1項(組),並依開標順序辦理決標,各項(組)開決標順序如下: 【順序1】第1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450個(第1組) 【順序2】第2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400個(第2組) 【順序3】第3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350個(第3組) 【順序4】第4項: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300個(第4組) 9.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 ■擴充之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15日止,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採購計畫清單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案之履約保證金(後擴金額百分之5 ),得標商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並不得以原案之履約保證金轉換或代之,後續擴充運用情況如下: (1)各項(組)得標廠商均可依契約完成履約時,本採購之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570,000元,機關得依任務需要,自各項(組)得標商中,擇優先完成交貨或價格較低者為後續擴充廠商。 (2)如遇任一項(組)之得標商無法完成履約時,本採購之後續擴充總金額為前述新臺幣570,000元及該未能完成履約之各項(組)之契約金額,機關得依任務需要,自其他項(組)得標商中,擇優先完成交貨或決標價格較低者為後續擴充廠商。■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7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下外殼半成品(處理前)(供料加工)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3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203,6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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