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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開標室)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50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後採各組各批交貨,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陳小姐(07)6562111轉758202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王先生(07)6562111轉758307;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7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0日前提出異議,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履約期限:第1組(項次1-項次8),各批交貨以通知數量為原則;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4.本案公告預算第1組(第1-8項):新臺幣3,432,792元整,廠商投標不得超過各項公告單價。
5.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投標及開標方式:
(1)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
(2)第1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資格文件及各項樣品各5個及第三方公正單位(負荷或材質或硬度,項次1疲勞試驗、負荷及材質,以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文件1份,於截止投標前乙次完成投遞(投標商須於等標期間30個日曆天),投遞時外包裝須註明案號、案名、廠商名稱、『樣品』字樣)。
(3)乙方出具之第三方公正單位文件由甲方品保室實施審查,檢驗結果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樣品測試後全數歸甲方所有,不予發還);相關檢驗費用由乙方負擔。
(4)投標廠商於第一階段規格之樣品一經檢驗合格,如後續發生廢標或流標情形,本案須重新辦理招標,規格合格廠商得免再交樣品實施檢驗(僅限於本案),另資格及價格標文件部分,仍須依原訂條件投標。
8.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預估數量係便於乙方評估投標、履約成本,以決標之單價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以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及預估貨款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預估貨款總價)為上限之採購。本案採購項目僅為預估數量,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數量」之義務,若逾契約效期雖未全數完成履約,契約亦自然中止;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5日止或於前述期限內全案預估貨款總價履行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契約即自動終止。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品項名稱
緩衝簧等26項(115-116年)(第1組-第1-8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