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14221P182 已決標公告

復進簧等2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順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2,175
原始預算
$ 546,500
底價金額
$ 522,17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4/06/24 13: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90日曆天完交貨,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1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6月28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乙次將採購標的第1、2項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詳附件2、3】及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或進口報單(原產地為國外)、第三方公證報告(第1項復進簧,彈簧負荷力)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另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第1項復進簧4個、第2項扣機簧3個),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檢驗耗用數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 本案公告預算第1項:新臺幣1,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500元整,請勿超越各項單價,若超出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5.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4/06/24 13: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90日曆天完交貨,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1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6月28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乙次將採購標的第1、2項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詳附件2、3】及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或進口報單(原產地為國外)、第三方公證報告(第1項復進簧,彈簧負荷力)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另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第1項復進簧4個、第2項扣機簧3個),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檢驗耗用數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 本案公告預算第1項:新臺幣1,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500元整,請勿超越各項單價,若超出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5.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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