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14152P116 已決標公告

廢塑膠混合物清除處理等2項(114-116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60,000
原始預算
$ 3,325,800
底價金額
$ 2,965,512
決標折數
93.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廢塑膠混合物等2項清除處理。擴充之期間為請准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8年12月15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21萬7,200元,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後續擴充案為勞務案得免收履約保證金; 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21萬7,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8 10: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口契約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5日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契約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5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機構理許可證,其營業項目應含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及D-0803。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機構理許可證,其營業項目應含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及D-0803。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14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6月23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以內,提供「清除及處理環保契約書」(乙式3份)及「進廠清運人員名冊1份(名冊須包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供本廠安全人員查核,審查合格人員始可進廠,若逾期未提供「清除及處理環保契約書」及「進廠清運人員名冊」,導致相關作業期程延誤,乙方不得據以免除相關罰則及展延交期不計罰。 (2)本案採各批交貨,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清除處理作業,且乙方各批清運前由甲方須派員拍照及目視檢查車輛是須為裝設梅花抓斗之密閉式夾斗車及是否為登記合格車輛(清除許可證內營業車輛),若乙方車輛不屬合法登記車輛不得進入營區內清運,並依期限內更換合法清運車輛。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全案預估總價決標 5.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機構理許可證,其營業項目應含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及D-0803。 6.本案係第6次(修訂後第2次)公告。 7.請依所檢附之採購計畫清單所列各項單價參考,若超逾所公布各項單價,即為不合格標。 8.電子領標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廢塑膠混合物等2項清除處理。擴充之期間為請准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8年12月15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21萬7,200元,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後續擴充案為勞務案得免收履約保證金; 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21萬7,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8 10:3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口契約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5日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契約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15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機構理許可證,其營業項目應含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及D-0803。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機構理許可證,其營業項目應含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及D-0803。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14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6月23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算30個日曆天以內,提供「清除及處理環保契約書」(乙式3份)及「進廠清運人員名冊1份(名冊須包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供本廠安全人員查核,審查合格人員始可進廠,若逾期未提供「清除及處理環保契約書」及「進廠清運人員名冊」,導致相關作業期程延誤,乙方不得據以免除相關罰則及展延交期不計罰。 (2)本案採各批交貨,乙方應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清除處理作業,且乙方各批清運前由甲方須派員拍照及目視檢查車輛是須為裝設梅花抓斗之密閉式夾斗車及是否為登記合格車輛(清除許可證內營業車輛),若乙方車輛不屬合法登記車輛不得進入營區內清運,並依期限內更換合法清運車輛。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全案預估總價決標 5.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機構理許可證,其營業項目應含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及D-0803。 6.本案係第6次(修訂後第2次)公告。 7.請依所檢附之採購計畫清單所列各項單價參考,若超逾所公布各項單價,即為不合格標。 8.電子領標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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