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14121P075 已決標公告

三聚甲醛7,500公斤(114-115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宓樺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8,750
原始預算
$ 390,000
底價金額
$ 384,825
決標折數
98.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三聚甲醛7,500公斤。擴充之期間為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7年12月15日止,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案之履約保證金,得標商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9,500元,並不得以原案之履約保證金金額上限為39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以新臺幣1萬1,700元整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5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為開口式契約模式購案之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3年12月2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3年12月29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2,000-2,500公斤為原則;最後乙批通知數量未達2,000公斤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日期至少間隔5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允收重量公差不得短少超過1%,溢交部分不予計價)及無償提供測試檢驗耗用數400公克併文件【中文安全資料卡(SDS)5 份、品質保證書、出廠證明(原廠出具之產地證明文件)、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及建議保存期限各 1 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4.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5. 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52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5廠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聯絡人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
(07)3330010
電子郵件信箱
205mpcab@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三聚甲醛7,500公斤。擴充之期間為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7年12月15日止,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案之履約保證金,得標商應於甲方通知日次日起7個日曆天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9,500元,並不得以原案之履約保證金金額上限為39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0: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採購管理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以新臺幣1萬1,700元整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第205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為開口式契約模式購案之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3年12月2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3年12月29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各批通知數量以2,000-2,500公斤為原則;最後乙批通知數量未達2,000公斤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日期至少間隔5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允收重量公差不得短少超過1%,溢交部分不予計價)及無償提供測試檢驗耗用數400公克併文件【中文安全資料卡(SDS)5 份、品質保證書、出廠證明(原廠出具之產地證明文件)、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及建議保存期限各 1 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及檢驗耗用數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4.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5. 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52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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