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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採購管理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承商加工狀況不佳並確保本廠標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完成領料後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60個,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3年4月12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3年4月19日前提出異議。
2. 履約期限:視決標結果以下列方式交貨
A並列得標(分兩批交貨)
序位第一(承製數量:120組)
各批:乙方應自完成領料後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60個、品質保證書1份、建議保存期限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以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序位第二(承製數量:80組)
各批:乙方應自完成領料後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40個、品質保證書1份、建議保存期限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以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B.單獨得標(分三批交貨)
第一批:乙方應自完成領料後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60個、品質保證書1份、建議保存期限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以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第二、三批:乙方應自完成領料後次日起35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70個、品質保證書1份、建議保存期限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以上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4.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