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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甲方視契約執行狀況得後續擴充簽約次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870,000元,屆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料供應室(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契約有效期限至112年12月15日,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2年7月28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2年8月4日前提出異議。
2.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8.7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3.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須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並做成電話紀錄)次日起90個日曆天以內併文件(含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表各 1 份,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依通知數量(含無償提供測試檢驗耗用數33公尺圈面、11公尺鈎面,各批通知數量以25,000-30,000公尺為原則;最後乙批通知數量未達25,000公尺時,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各批通知交貨日期至少間隔7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各批文件若未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4.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5.為落實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若有自主防疫、自主應變、自主健康管理及有疑似症狀(咳嗽、發燒等),或進出密閉空間及不易保持安全距離廠(庫)房,需全程配戴口罩。
6.本案外送第三公證單位檢驗費用預估金額為新臺幣3,900~4,500元整(本預估金額僅供參考),均應包含於投標金額中,檢驗費用以實際送樣報價為主。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傳真:07-33300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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