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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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98號(物供室)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前鎮郵局第二十六號信箱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餘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應檢附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依「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請參考「國防法規資料庫,
網址HTTP://LAW.MND.GOV.TW),頒發之有效期限內「機箱蓋」軍品產製合格證明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2年6月1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2年6月18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本案採分2批次交貨:
A.第一批: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繳交採購標的60個及相關文件 (另額外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3個並檢附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書限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相關文件及檢驗耗用數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
B.第二批: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286個及相關文件 (另額外無償提供檢驗破壞數3個並檢附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書限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相關文件檢驗耗用數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4. 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帶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06高雄市中山三路98號、電話:07-3330010、傳真:07-33462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